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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产学结合》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编辑:admin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8-09-12

文章摘要: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产学结合的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产学结合的几点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深化产学结合和加强战略的实施。全省通过新时期的高等教育,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和创新链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源。工业与教育一体化的实施(征求意见稿)。

为了充分理解各方面的意见,现已向公众开放《关于深化产学结合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表格委员会(www. ZjdPC.gv.cn)。意见和建议可于2018年9月5日提交委员会审议。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产学结合的几点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深化产学结合和加强战略的实施。通过新时期高等教育,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和创新链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源水平。翅膀建议。

高举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四大的精神,以新的发展观为指导,八月以八五战略为总纲,突出四省工作定位,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更多社会参与。他全面整合了产业供需双方的结构要素,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了雄厚的人才和智慧。保持新的发展势头,促进优质发展,实现全省两个高层次目标。

2025,建立教育产业一体化长效机制。将培育10个在中国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业教育一体化联盟。建成国内一流的生产教育一体化实验实训基地100多个。将培育300多家企业,实施500多家企业。开展一个以上的产学合作教育项目。在此基础上,经过10年的努力,教育与产业全面融合,校企合作全面实施。积极构建教育机制,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建立支持高素质发展的现代人力资源体系,促进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创新和产业升级,意义重大。增强的。

(三)产学结合发展规划。根据创新带动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建设大湾区大型园林,建设都市区,建设新枢纽,新动能开发、2025年浙江行动平台建设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将产学研结合纳入全省经济总体规划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主要生产力布局,促进产业和教育一体化、重点扶持和重点工程建设政策的制定。把高等教育纳入我省创新体系,把发展产学结合纳入我省创新型城市(县、市)和产业强县(市)建设中,优化和调整经济总量。负责单位: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

(四)统筹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布局,推进高等教育布局与区域发展战略的整合,重点抓好大湾都市区、省中心城市、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业园区等工作。依托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学结合和协作创新基地。承熙科教走廊、上海嘉杭金G60科技走廊、永江科教走廊,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科教资源的合作。加强应用型大学建设,支持多所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促进本科院校中专生产教学一体化试点,深化四年制试点培训选拔人才,支持各县(市、区)建设一所高素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术学院),支持全国100强县(市)引进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促进高等教育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区的协调发展。加大山海合作中的技术人员支持和人力资源开发,加强对人力资源的支持和支持。省委发展生产教育合作。(负责单位: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经济信贷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

(五)推进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衔接。着力建设数字浙江,培育八万亿产业,改造升级传统制造业,促进发展。制定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学科建设规划,建立与产业链和创新链紧密相连的专业学科体系,加快未来服务业新学科、新联盟建设。促进专业交叉融合,推进人才类型结构、专业人才培养方向和课程体系调整,促进重点学科与重点学科共同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工程中心、重点科学设施和公共培训基地,并支持建立多个国家科技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创新中心。教育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信用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

(六)完善需求导向型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尽快加快教育领域改革,坚持透明准入条件,缩小审批范围,发挥市场机制配置作用,促进科技进步。建立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大规模数据分析的应用,编制并动态调整急需职业目录(wo类型)。在浙江省,明确各种职业的短缺程度,并定期公布。重点应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人才需求预测和雇主专业能力评估的作用,定期公布就业情况。专业设置,以市场供需比和就业质量作为学校设置和调整专业、确定培训规模的重要依据。承担重大战略任务,实行产学结合,校企合作育人。(负责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七)拓宽企业参与方式。鼓励企业按照独资、合资、合作等法律办好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探索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支持省、高等工业园区、学院设立混合所有制分校、工业学院,支持有资质的国有企业办好和加强高职院校,支持引领企业与高校合作建设特色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鼓励科技企业设立人才工作站。地方政府可以适当扶持设立研发中心的企业。或高等院校的实习培训基地,对设立研发总部的重点企业采取一对一的政策。省工商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保安厅

(八)深化教育引入企业改革,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实施成千上万个企业,支持企业参与Voca的教育教学改革。高职院校,鼓励高职院校、高校和企业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制定培养目标,建立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创建实验培训中心和校外实习基地。介绍培训过程,评估培训质量。高职院校新设的专业应涉足相关行业。实施面向企业实际生产环境的任务型和项目型培训模式,支持职业发展。高校通过场地和设备租赁,与企业建立生产型培训基地和职业技能竞赛培训场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省经济委员会、省工商联

(九)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合作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建设,推进工业学院、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的联合建设。以龙头企业、高校为依托,建设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示范郑大远程教育基地和制造创新中心,加强省级技术市场建设,支持企事业单位联合组建合作社。加强科技计划管理,鼓励高校把企业的实际需要作为工程技术改造的重要来源搜索主题。高校、科研院所领导的应用工程技术研究项目的实施,原则上应使工业企业参与成果转化或示范应用。高校科研,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项目和人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委、省教育)省财政厅阳离子化司

(十)加强对在职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实行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鼓励企业加大对职工教育和培训的投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时,可以扣除工资总额,超过的部分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一线职工教育支出的比例应当创新型企业考核内容包括实施企业员工培训制度,鼓励企业完善职工继续教育制度,开展并参与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岗位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教育背景和能力。合格的企业可以建立对职工资格和技能培训的奖励制度。做好对超能力转移工人的再就业培训。主管单位:省工会联合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委员会、省国资委、省工商联

(十一)将劳动实践纳入基础教育,加强中小学生的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和生活教育,将实践活动纳入公关专业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鼓励高校、高职院校、龙头企业等实验实训基地对中小学开放,组织实施组织各国专家、学者、模特、工匠进校活动,支持学校聘请模特和高技能人员兼职教学。组织学校、职业院校合作开发和实施劳动技术教育。在基础教育阶段开设技术课程和职业经验课程,鼓励企业和职业院校为中小学生建立职业经验中心。(负责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会联合会)NS)

(十二)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支持高校建设工科院校和工业学院,适应产业升级的需要,扩大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规模。E、技术人员,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发展秩序班和联合班,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学徒制,发展学徒制省级管理服务平台,制定并促进学徒制工作标准化。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结合,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活动,实施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教学模式。第二,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教学,支持学校、企业和行业组织共同制定专业课程标准,将专业标准和技术标准纳入课程体系,对接企业的生产和服务智能化过程。加快职业教育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智能化、数字化转变,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积极联系地方发展和企业需要。加强。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学生应参加不少于一学年的实践培训。其中,企业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高职院校实习时间不少于50%,应用型本科院校和职业院校应建立研究生设计(论文)和课程学分替代体系。负责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会联合会。

(十三)加强产学研结合,实施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完善相关鉴定标准和方法,加强本科、职后职业教师培训。严格执行专业教师每五年到企业实习半年,新任专业教师在头两年到企业实习半年以上的制度,作为年度教学考核的一部分。完善高职院校教师休假制度,支持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习,提高高职院校和大学教师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务的评估和任用方法,探索行业内企业的就业经验,作为鉴定教育教学能力、获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以及支持高职院校教师双向流动,按照规定向企业技术专家支付报酬。支持高校聘请专家、技工,建设优秀兼职教师。支持企业和工会。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科技成果和科技人员现金奖励。实行全员聘任制。绩效考核分为岗位聘用、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委税务局

(十四)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入学考试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与应用型本科教育,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鼓励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科研院所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有专业学位的学生。适当提高高职院校中职毕业生的比例和应用型本科院校中职毕业生的比例。鼓励有工作经验的人选个人。改进应用型本科、高职高专考试、应用型本科、高职高专非考试录取优秀技术人才的方法。奥姆委员会

(十五)鼓励企业参与大学治理。建立和完善以《宪章》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完善理事会制度,鼓励引入地方政府、工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支持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和重点企业联合成立学术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校企合作委员会并有效运作。高职院校应在董事会中聘请紧密稳定的业务代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审议。扩大高职院校在人事管理、评价和聘用教师方面的自主权。促进内部治理优化,转移管理重心和学术权力,充分反映一线教学科研机构的自主性,积极开展跨学科、跨学科教学和科学教育。加强高校应用学科建设,建立集中机制,解决产学研结合面临的重大问题负责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十六)提供创新教育和培训服务。推进互联网+职业培训、网上和离线教学模式,支持基于互联网的远程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建设特色化、职业化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培养平台和移动客户,探索开放空间课程和在线学习的途径。探索高职院校、高校和企业之间信用转化的相互认可,鼓励教育培训机构与企业共同开发高校、企业。培养高素质的教育资源,将立体、选修的工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纳入政府服务采购范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授)财务部

(十七)畅通供需渠道。建立地方高校对接企业,促进地方创新和产业转型发展,促进高校内涵建设水平的提高。二元对接、二元促进机制,建立高校、省、市、系共建机制,增强高校参与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的响应性、兼容性。支持行业组织制定深化产学结合工作计划,指导双师型教师培训,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计划的制定,预测。加强高校服务能力建设,培养产学服务一体化;组织(企业),提供社会专业标准化的中介服务。以浙江数字化建设为契机,建立省级产学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收集供需信息。区域产业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等供需信息,为各类学科提供准确的信息发布和检索服务。产业与教育一体化,委托第三方组织对产业与教育一体化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评估、投资指导、试点开发、识别的重要依据。(负责单位: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信用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

(十八)加强实训平台建设。依托省级产业集聚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亿亩工业平台和查拉等平台和产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健全、校地合作的区域性公共培训中心,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度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先进设备、先进技术、综合生产、教学科研为依托,加强国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世界技能竞赛训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鼓励工业企业把最新的设备、技术引进培训基地,完善学生在企业实习和培训体系,规模以上企业按从原则上讲,职工、企业接受与学生实习实际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依法扣除。企业接受学生的学习情况,作为选择领导班子的参考依据。鼓励各地对现有省级高级培训基地进行升级改造,加快基本技能公共培训平台建设。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并引导企业、高校、社会培训机构以土地、设备、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等形式参与培训基地和平台的建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培训基地的评估和鉴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或奖励。促进实践培训的规范化,确保学生享有合理的报酬等合法权益,并给予经济补贴。对取得国家认定的技术技能证书的学生,发给学习证。(负责单位:省发改委、省经济信用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人民政府财政厅

(十九)建立了一批生产教育融合联盟,以浙江数字化、八万亿元产业为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由普通高校组成的十多个省级示范性产学一体化联盟。高校、高职院校、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建立共享、共赢,由行业部门引导,实施实质性运作。促进联盟中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提升自身竞争力。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培训基地等。依托联盟强化一批龙头企业,形成一批专业特色鲜明、产业链完整、市场规模巨大的产业。多学科共建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建立以产业为纽带、以专业为依托的紧密的职业教育集团,形成多支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省经济信用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十)实施财税政策。省财政统筹安排工业发展、科教专项资金和有关财政资金,稳步增加对急需学科、专业、酒馆等项目的扶持。充分发挥政府产业资金的投资和运作,引导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涉及产业融合的项目的投资。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产学研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一体化,完善学生人均财政分配制度,探索建立学生人均财政分配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人均财政支出相对稳定增长机制和分类扶持机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重大工程中心、重大科学设施和公共设施c培训基地和其他相关的科研仪器和设备优先列入《政府财政采购目录》,以简化采购过程。经认可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在税前扣除捐赠。实行学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负责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局、地方人民政府。

(二十一)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产学研结合,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多元化融资品种。支持符合条件的产学一体化项目与中国政府企业合作投资基金和国际金融机构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加大对实习、培训基地等产学一体化项目的投资。高职院校集中统一安排的定期学生保险,依照《条例》的规定执行。浙江省工伤保险及相关配套规定。加快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伤害保险的发展,支持保险公司发展现代学徒、新合同等保险产品。负责单位: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浙江省保险监督管理局、省发改委、省金融厅省教育厅南汇部

(二十二)实施土地政策。企业投资或者与政府合作建设高职院校的建设用地,按照教育科研用地管理,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四)可以划拨提供土地,鼓励企业通过转让、租赁等方式自愿取得土地。鼓励各地免收建设费和退款,支持学校产学结合项目的建设。新建重点实验室、重大工程中心、重大科研设施和公共培训平台的土地,作为教育科研用地,给予优先保护。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科学技术厅、地方人民政府

(二十三)实施产学结合试点。实施省产学结合发展项目,制定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支持省。以申请国家产学研一体化发展项目为主。经省政府批准,高校应纳入国家产学研一体化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支持省中心城市、重点高校和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国家产学结合试点工程,优先对试点项目和专项资金安排的负责人给予扶持。对生产教育一体化的企业进行评价和奖励,优先扶持在新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改造中实施生产教育一体化的企业。组织开展产业、教育、融合市、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第三方评价。(负责单位: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委、省经济信贷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

(二十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高职院校参与企业或与企业合作,建立教育机构、科研机构、技能培训基地和教育合作平台。在沿线国家和地区,从浙江省招收留学生,并出口素质教育、技能培训和先进技术,以帮助沿线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素质教育资源,发展符合国情、国际通用的校企合作创新模式。支持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合格高职院校要与国际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发展急需人才联合培养。构建应用技术教育创新国际合作网络,促进中外多所高校、企业联合培养国际应用型人才。深化金领、蓝领培训,组织优秀人才100余人。支持职业教育参加和组织世界技能竞赛,按照国际先进水平选拔和培训高技能人才(负责单位: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社会保障厅)

(二十五)完善产学结合实施机制。建立省政府领导的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等有关部门召开的产学结合联席会议制度。以及社会保障、金融、科技、信贷、税收、金融、国有资产和具有代表性的联盟,为产业与教育、职业教育集团或企业的一体化,完善协调机制,促进工作的实施。各地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深化产学结合监管机制,完善企业软投资统计调查制度。制定考核标准,加强对重点任务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事件的监督和管理,接受后评价,及时报告反馈。

(二十六)创造产学结合的良好环境,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产学结合的理论研究,着力提高社会创新能力和技能水平。深化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高校用人单位自主权。收入分配、企业用工制度、办学机构、教学科研管理,加强政策激励,凝聚学校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共识,企业重视人才投资,促进形成光荣的劳动、宝贵的技能,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积极构建全社会全面了解、大力支持和深入参与产学结合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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