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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8-09-12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厅、住房管理局、住房国土资源管理局、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滴定):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土地估价师的业务素质,保证执业质量,促进土地估价业的可持续发展,使继续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规定。土地估价师。
第二条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是指为不断提高土地估价师的业务技能和实践水平,不断更新、补充、扩大和深化自身知识,开展进一步学习、培训和研究的活动。技能。
第三,继续教育是土地估价师的权利和义务,土地估价师必须按照这些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第四条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在土地资源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继续教育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先进性郑州大学自考本科网,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土地估价领域科技发展的需要,扩大和更新土地估价员的知识结构和继续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主要包括:
第六条 继续教育实行理论联系实际、因材施教、注重实效的多种形式。土地估价师必须参加下列经认可的继续教育活动:
4。承办土地估价研究项目,出版经批准的专业著作、论文和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第九条土地估价师的继续教育,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安排,由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组织,由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估价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统一实施。高等教育机构和培训机构。
第十条各地方、各单位应当在每年12月初提交下一年度的继续教育计划,由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审查总结;组成全国,经国土资源部主管部门批准后,于明年初公布实施。各地区、各单位实施批准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第二次发布,及时报告执行情况。
第11条各单位应根据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组织教师,做好实施工作。
第十二条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所列内容,应当按照规定转换为具体的继续教育学时。
第十三条土地估价师参加经批准的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接受相应继续教育的有关情况。批准后,应当将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的具体学时换算。
第十四条为保证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的质量,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应当对由各地方、各单位组织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及时向国家土地估价委员会报告。国土资源部主管部门备案,检查内容包括:
第十五名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和实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所有以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形式参加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的土地估价师,应及时登记在《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中。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印发。
第十六条土地资源部对土地估价师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停止颁发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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